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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嫌疑人鄭某和其偽造的兩張證件
  ■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記者 石立飛 攝
  本報訊(華商晨報 華商響網主任記者 虞祿洋)緩刑期間,買了套警服,在婚戀網上自稱是民航局空警大隊長,以此騙財騙色。
  昨日在看守所里,嫌疑人鄭某稱:“女孩很難抗拒警察身份”。
  事實上,直到10月31日,受害人汪女士仍然不願相信鄭某不是“大能人”。為了能夠進入航空公司當航空醫師,她給了鄭某10萬多元錢,但鄭某答應幫她辦成事情的期限一再拖延。她的家人聽說她的遭遇後前往沈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塔灣派出所報了案。
  民警調查發現,報案人懷疑的“鄭東”名字不是真的,“我們發現30歲的鄭某曾因為冒充人力資源廳工作人員招搖撞騙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期5年,正處在緩刑期間……”
  鄭某交代,今年6月,他在婚戀網上結識了當幼師的苗女士(化名),謊稱老家有房產,有名車,騙取被害人苗女士的信任。在與苗女士同居後,鄭某以能給她辦理工作、給她買車買房、辦理駕駛證等為由,先後騙取苗女士10萬元。而後又騙取苗女士的好友汪女士11萬元。
  目前,鄭某已被刑拘,此案仍在審理中。
  嫌犯:
  “女孩很難抗拒警察身份”
  昨日,記者在皇姑區看守所見到了鄭某。
  記者:為什麼選擇警察身份騙人?
  鄭某:這個身份,女孩子很難抗拒。
  記者:你知道嗎,直到現在她們還不相信你騙了她們?
  鄭某:對不起(她們)。我本想對她們說出真相,但又不敢說,怕她們離開我。
  記者:那你想一直騙下去?
  鄭某:不是。我想把錢還給她們,說出真相。
  警方表示,來自福建福州的鄭某在緩刑期間,本應該遵守相應法規定期報告行蹤,定期報告學習心得,然而他不思悔改再次作案,這本身就是加刑的考量之一,此外,他至少還有兩個加刑考量,一是冒充軍警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騙,一個是累次犯罪。當然,20萬元也屬於數額巨大,也是量刑時重要的考量標準。不過,鄭某親人已經答應退還錢財,也可以換得對方的諒解,得到減刑。
  受害人苗女士:“當時太渴望得到一個好男人了”
  離異的苗女士帶著3歲女兒來到沈陽投奔鄭某,併在鄭某租住的150多平方米的房子住下。警方表示,嫌疑人租來的房子,說要過戶給她,她就出錢裝修,警方抓人的時候,房子正在裝修。
  記者:你們是怎麼認識的?
  苗女士:網上認識的,看著挺好的就處對象了!當時他通過網絡把警服、航空制服、證件等給我看。
  記者:在一起3個月難道沒看出半點破綻?
  苗女士:現在回想起來確實有些不對勁,比如他的證件不是那麼太真,比如他早晨出門都是走著出門,好單位怎麼能不開車呢?但是,有時候他又顯得那樣真。比如說,我們乘飛機出行,在機場安檢處他總是很熱情的和安檢人員打招呼,對方也回應著……
  記者:既然漏洞百出,怎麼不問他?
  苗女士:他其實對我挺好地。每天都早起送孩子上幼兒園……現在看,我當時是太渴望得到一個好男人了。
  受害人汪女士:“太想達到目的,就容易忽略一些疑點”
  記者:怎麼認識鄭某的?
  汪女士:9月份,通過朋友(苗女士)認識的。他說自己是空警,歸安全局直管,現在要轉制了,要成立廳級部門……他還說母親是航空部門的高管,很有人脈。他說航空公司要成立一個新的部門,能夠給我辦工作,當航空醫師。
  記者:後來怎麼懷疑了?
  汪女士:收了錢,答應辦的事情遲遲辦不到,我就和親屬說了這事,他們都認為這裡有問題,說我肯定是被騙了。
  記者:覺得被騙的原因是什麼?
  汪女士:有時候人太想達到目的,就容易忽略一些疑點,或者說寧願不相信這些疑點。  (原標題:緩刑期冒充空警騙倆女子2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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